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,不断优化自治区人才发展环境,完善人才激励机制,充分肯定各类高层次人才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》(内政字〔2006〕76号)、《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》(内政办发〔2014〕41号),自治区开展了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、突出贡献专家评选表彰工作。
参选人经过所在单位审核公示,盟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、主管厅局认真研究推荐,上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,经自治区有关专家进行评选,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我院院长满全教授为2019年度“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”表彰奖励人选,副院长聚宝教授为“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”表彰奖励人选。